《蒙培元全集》由四川人民出版社2021年12月版。
全集由黃玉順、楊永明、任文利主編,共十八卷,包括:
第一卷:文章(1980年—1988年)
第二卷:專著《理學的演變——從朱熹到王夫之、戴震》
第三卷:專著《理學范疇系統》
第四卷:專著《中國心性論》
第五卷:文章(1989年—1992年)
第六卷:專著《中國哲學主體思維》
第七卷:文章(1993年—1997年)
第八卷:專著《心靈超越與境界》
第九卷:文章(1998年—2001年)
第十卷:專著《儒學舉要》(蒙培元、任文利合著)
第十一卷:專著《情感與理性》
第十二卷:文章(2002年—2004年)
第十三卷:專著《人與自然——中國哲學生態觀》
第十四卷:文章(2005年—2007年)
第十五卷:專著《蒙培元講孔子》《蒙培元講孟子》
第十六卷:文章(2008年—2009年)
第十七卷:專著《朱熹哲學十論》
第十八卷:文章(2010年—2017年)
全集的編輯出版,得到了學界的大力支持:
學術委員會主任:陳來、郭齊勇;委員(姓氏筆畫為序):丁為祥、干春松、王中江、王慶節、王鈞林、朱漢民、喬清舉、劉豐、李存山、李晨陽、李景林、楊永明、楊國榮、余治平、張再林、張志強、林安梧、周可真、郭沂、涂可國、黃玉順、梁樞、彭永捷、董平、董金裕、景海峰、程志華、舒大剛、蔡方鹿、顏炳罡。
全集由四川省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四川思想家研究中心”、四川省社會科學高水平研究團隊“現代新儒學及其文化影響”研究團隊資助出版。
【附錄】
代序:當代哲學家蒙培元
作者:黃玉順
蒙培元是中國當代著名的哲學家、中國哲學史家,其主要哲學思想被學界稱為“情感儒學”。蒙培元于1938年2月9日出生于中國甘肅省莊浪縣。1963年跟隨著名哲學家馮友蘭作研究生,1966年畢業于北京大學哲學系。1980年到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從事中國哲學研究,歷任中國社科院哲學研究所研究員,研究生院教授,中國哲學研究室主任,中國哲學史學會副會長,《中國哲學史》雜志主編。同時,曾任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哈佛大學訪問教授,臺灣中央研究院文哲所訪問教授,香港中文大學客座教授等。蒙培元共發表論文近三百篇,出版專著十部。
蒙培元的哲學思想是通過對中國傳統哲學的研究、敘述與詮釋而呈現出來的。他的學術生涯始于宋明理學研究,代表作是廣為引用的《理學的演變——從朱熹到王夫之戴震》(1984)和《理學范疇系統》(1989)。然后,他對整個中國哲學史進行了貫通的研究。他的哲學思想有“主體”“心靈”“超越”“境界”與“自然”這幾個最重要的關鍵詞,并由“情感”貫通起來,由此呈現出獨具一格的“情感儒學”(他自己稱之為“情感哲學”)。
一、主體思維
這個概念最初是在1988年的論文《論中國傳統思維方式的基本特征》中提出的,后來一直是蒙培元哲學的根基,他發現這是中國哲學的一個總體性和根本性特征。這其實是對儒家哲學“心性論”的一種擴展性的理解,即擴展到道家哲學和中國佛教哲學特別是禪宗哲學,這主要體現在他1990年的專著《中國心性論》中。蒙培元關于主體思維方面的思想,最集中地體現在他1993年的專著《中國哲學主體思維》中。
蒙培元所說的中國哲學“主體思維”概念區別于西方哲學的相應概念,即“主體”并不僅僅是認知主體,而更主要地是道德實踐主體;“思維”也不是外向思維,而是內向思維,甚至不僅僅是通常的認知性概念,還涵蓋了直覺與頓悟、乃至情感與意志等,總之是概指心靈的活動。最值得留意的是:他所反復強調的主體的“自我超越”其實已經意味著某種“前主體性”觀念,因為對于通過超越而獲得的新的主體性來說,此前的“思維”或“超越”活動就是前主體性的;當然,這并沒有否定主體的自我同一性,在這個意義上,蒙培元的哲學仍然是一種主體性哲學。
二、心靈
上述“主體思維”乃是“心靈”的活動,蒙培元認為這是中國心性哲學的基本特征。他將這樣的思想提煉而概括為“心靈哲學”,這個概念最初是在1993年的論文《心靈與境界——朱熹哲學再探討》里提出的,同樣值得注意的還有1994年的論文《中國的心靈哲學與超越問題》;當然,更全面系統的論述則是1998年出版的專著《心靈超越與境界》。
蒙培元的“心靈”概念也是中國哲學所特有的,它尤其與王陽明的“良知”作為“靈明”的觀念有密切聯系。因此,“心靈”可以說是“主體思維”概念的更加中國化的表達,即“主體”主要是指心靈主體,而“思維”則是心靈活動,主體思維的指向就是心靈的自我超越。
三、情感
這應該說是貫穿蒙培元哲學思想的最重要的概念。蒙培元的情感儒學早在20世紀80年代就形成了,最初提出“情感哲學”概念是寫作于1986年、發表于1987年的論文《李退溪的情感哲學》。比較而言,中國古代文獻中的強調情感、從而與蒙培元“情感哲學”形成呼應的《性自命出》在幾年之后的1993年10月才出土,而《郭店楚墓竹簡》更是十年之后的1998年5月才出版。自此直到今天,儒家情感思想的研究蔚然興起,可稱之為中國當代哲學的“情感轉向”。2002年,蒙培元最重要的總結性著作《情感與理性》出版。
蒙培元提出了“人是情感的存在”、“情感是人的基本的存在方式”、“儒家哲學是情感哲學”等一系列重要命題。要注意的是,蒙培元的“情感”概念遠非一般的心理學概念。他全方位地揭示了“情感”概念的諸多規定性,諸如“主體情感”“心靈情感”“真實情感”(“真情實感”)“自然情感”“具體情感”“心理情感”“感性情感”“情緒情感”“高級情感”“道德情感”“審美情感”“宗教情感”“自由情感”“私人情感”“個人情感”“共同情感”“普遍情感”“主觀情感”“客觀情感”乃至“理性情感”(還有與之對應的“情感理性”)等。
四、超越
這個概念也是貫穿蒙培元哲學的一個重要概念。在他看來,中國哲學的根本宗旨就是主體心靈從自然情感向高級情感的自我超越,最終達到形上本體的情感體驗境界。因此,他自始至終談“超越”,而“自我超越”概念早在1987年的論文《談儒墨兩種思維方式》中即已經提出;當然,這方面最集中的論述仍是其專著《心靈超越與境界》。
蒙培元的“超越”概念不同于牟宗三的“內在超越”概念,在于它雖然也是某種內在超越,但不是存有論的概念,而是情感境界論的概念,即是主體心靈在境界上的情感超越。不過,他雖然也不同意西方宗教的外在超越,但非常重視超越境界中的宗教情感體驗。
五、境界
蒙培元從一開始就關注“境界”問題,早在1983年的論文《論朱熹理學向王陽明心學的演變》中就談到,理學家的宗旨是要達到萬物一體、天人合一的“精神境界”;此后一系列著述都不斷強調,中國哲學不是認識論的,而是境界論的。他1992年的論文《從孔子的境界說看儒學的基本精神》指出,心靈境界說是中國哲學中最有特色、最有價值的部分。1996年,他發表了自我總結性的論文《主體·心靈·境界——我的中國哲學研究》;1998年,這方面的總結性專著《心靈超越與境界》出版。
蒙培元的“心靈境界”論是馮友蘭“人生境界”論(見《新原人》)的發展,而有其獨特內涵,即“境界”不僅僅指馮友蘭所說的“覺解”程度,而更強調主體心靈的自我超越所達到的精神層次,其中尤其是情感體驗的層次。他特別標舉“樂”的境界,即是這樣一種最高層次的情感體驗,它是情與理、真善與美、人與天(自然)的和諧統一。
六、自然
蒙培元從1998年就開始比較集中地思考“自然”問題,此后一些列著述都涉及這個問題,包括2004年出版的專著《情感與理性》。當然,這方面總結性的專著是2004年出版的《人與自然——中國哲學生態觀》。
蒙培元的“自然”概念也是獨特的。它與中國哲學的“天”概念具有內在一致性;從某種意義上說,它是儒家的道德本體論與道家和禪宗的自然本體論的一種融通。但歸根到底,“自然”仍然是蒙培元自己的情感儒學的一個心靈境界的概念。它是一個這樣的“生命存在”概念,涵蓋了、但不僅僅是與人相對的自然界或生態學意義上的自然環境。它當然也不是宗教概念,卻具有宗教情感及其超越意義。它是內外合一、情理合一、天人合一的概念,最終可以被理解為一種最高境界的情感體驗。
最后再次強調,蒙培元的哲學之所以被稱為“情感儒學”,是因為上述“主體”“心靈”“超越”“境界”與“自然”等,都是以“情感”觀念貫通起來的。而這一點之所以可能,尤其體現在他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命題“情感可以上下其說”之中:往下說,情感與生理心理相聯系,就是主體心靈的感性層面,即是一種形而下的自然經驗;往上說,情感與實踐理性相聯系,乃是主體心靈的超越層面,即是一種形而上的超越體驗。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蒙培元的情感儒學是從中國哲學傳統中歸納出來的,然而他對這種內向性的主體性哲學傳統有所反思,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它無意于發展外向性的認識論和科學,二是它無助于形成外在性的民主法治的社會制度。
蒙培元的情感儒學實可謂兩千年來儒家主流哲學之大翻轉,即顛覆了以宋明儒學為代表的“性本情末”“性體情用”的觀念架構,回歸孔孟的情感本源觀念。鑒于上述卓越的哲學成就,蒙培元的“情感儒學”與他的導師馮友蘭的“新理學”和他的后輩的“生活儒學”及“自由儒學”等一起,構成了當代中國哲學的“情理學派”,在中國大陸和臺灣等地區具有重要影響,并在韓國及日本等具有國際影響。(來源:《孔子研究》2020年第4期,原題為《情感儒學:當代哲學家蒙培元的情感哲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