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楊叔姬(羊舌叔姬)是春秋時期極具智慧的女哲學家,她的思想主要表現在對丈夫羊舌職加以規勸和對兒子羊舌肸(叔向)加以訓誡的言論之中。她最重要的哲學思想是“甚美必有甚惡”的命題,這是早于“孔子問禮”的老子揭示了美丑善惡之間的辯證關系;而且,楊叔姬所講的“甚美必有甚惡”不是絕對的,而是有條件的,即“非德義”。楊叔姬注重“德義”,包括“不可食以不義之肉”,這是儒家“義利之辨”的思想先驅之一。同時,楊叔姬還觸及了“仁→義”之間的奠基關系的正義論原理。此外,楊叔姬還提出了“有奇福者必有奇禍”的命題,這是先于老子揭示了禍福相倚的道理。
【關鍵詞】楊叔姬;女哲;美惡;禍福;德義
春秋時期,即中國的“軸心時代”[1],出現了一批堪稱女哲學家的杰出女性,卻不見于“中國哲學史”的記載;今天理當加以發掘,以呈現她們的哲學智慧,還原她們在中國哲學史上的應有地位。楊叔姬(羊舌叔姬)便是其中的代表人物之一。
楊叔姬(生平不詳),楊氏,晉國大夫羊舌職(?—前570年)之妻,羊舌肸(xī)(叔向)之母,史稱“羊舌叔姬”。孔穎達說:“羊舌,氏也,爵為大夫,號曰‘羊舌大夫’。”[2] 楊叔姬之“姬”并非姓氏,因為其丈夫羊舌職為姬姓,同姓不婚,則楊叔姬不可能姓姬;“姬”是古代女子通用之美稱,猶如“子”是古代男子通用之美稱。至于楊叔姬的“楊”,究竟是其父族姓氏,還是其夫族姓氏,暫無定論。或以為羊舌氏即“楊氏”,因為叔向食邑在楊(今山西省洪洞縣東南)。[3] 如《左傳》“晉殺祁盈及楊食我”杜預注:“楊,叔向邑”[4];又“分羊舌氏之田以為三縣”孔穎達疏:“伯石(叔向之子)為楊石,明楊氏是羊舌之田也”[5]。但孔穎達卻又說:“《譜》云:‘……羊舌,其所食邑也。’”[6] 因此,叔向的食邑究竟是“楊”,還是“羊舌”,待考。
但楊叔姬的兒子叔向,即楊叔姬與羊舌職的次子羊舌肸,卻是春秋時期大名鼎鼎的人物,姬姓,羊舌氏,名肸,字叔向,又稱“叔肸”“楊肸”,晉國大夫,乃是當時著名的政治家,與鄭國的子產、齊國的晏嬰齊名。
楊叔姬的事跡,見于《左傳》《國語》及劉向《列女傳》等。
一
楊叔姬是一位極具智慧的女性,這主要表現在她對丈夫羊舌職加以規勸和對兒子羊舌肸加以訓誡的言論之中。
(一)文獻的記載
劉向《烈女傳》記載的楊叔姬對丈夫的規勸:
羊舌子好正,不容于晉,去而之三室之邑。三室之邑人相與攘羊而遺(wèi)之,羊舌子不受。叔姬曰:“夫子居晉,不容;去之三室之邑,又不容于三室之邑,是于夫子不容也,不如受之。”羊舌子受之,曰:“為肸(xī)與鮒亨(pēng)之。”叔姬曰:“不可。南方有鳥,名曰乾吉,食(sì)其子不擇肉,子常不遂。今肸與鮒,童子也,隨大夫而化者,不可食以不義之肉。不若埋之,以明不與(yù)。”于是乃盛以甕,埋壚陰。后二年,攘羊之事發,都吏至,羊舌子曰:“吾受之不敢食也。”發而視之,則其骨存焉。都吏曰:“君子哉!羊舌子不與(yù)攘羊之事矣。”君子謂叔姬為能防害遠疑。[7]
這里“羊舌子”即指楊叔姬的丈夫羊舌職,故下文楊叔姬稱其為“夫子”。“好正”意謂正直。三室之邑,地名,不詳。據《左傳》載:“天子建國,諸侯立家,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士有隸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親,皆有等衰。”鄭玄注:“側室,眾子也。”孔穎達疏:“正室是適(dí)子(嫡子),故知側室是眾子,言其在適子之旁側也”;“其側室一官,必用同族,是卿蔭所及,唯知宗事”。[8]《左傳》“趙有側室曰穿”鄭玄注:“側室,支子”;孔穎達疏:“正室是適子,知側室是支子,言在適子之側也”;“(趙)盾為正室,故謂(趙)穿為側室”。[9] 此說可資參考。
攘,偷竊。遺,饋贈。“肸”指羊舌肸(叔向);“鮒”指羊舌鮒(叔魚),羊舌職和楊叔姬的兒子,即叔向的同母弟。亨,同“烹”。上古“烹”“享”“亨”不分,作“亯”,許慎《說文》解釋:“亯,獻也”;“象進孰(熟)物形。《孝經》:‘祭則鬼亯之。’”徐鉉注音:“許兩切,普庚切,許庚切。”[10] 乾吉,鳥名,出處不詳。食,喂養。遂,成長。“大夫”指羊舌職。“化”,變化。“隨大夫而化”,意謂兒子會受父親的影響而變化心性。“不與”,沒有參與。壚,通“廬”;壚陰,屋后。都吏,都邑的官吏。
(二)“不可食以不義之肉”的哲學意義
劉向贊譽楊叔姬“能防害遠疑”,純粹是從“明哲保身”的功利角度而論;其實不僅如此,楊叔姬強調“不可食以不義之肉”,乃是一個涉及“義利之辨”的問題。這是一個重要的中國思想傳統,例如,《左傳》開篇即載:“大(tài)叔(共叔段)又收貳以為己邑,至于廩延。……公(鄭莊公)曰:‘不義,不昵,厚將崩。’”鄭莊公還指出:“多行不義必自斃。”[11] 這是說共叔段的貪利忘義,必將不得善終。
至于楊叔姬所談及的怎樣教養兒子的問題,衛國大夫石碏(què)也曾指出:“臣聞:愛子,教之以義方,弗納于邪。”[12] 這里的“義”“義方”,孔穎達解釋為:“義者,宜也。教之義方,使得其宜。”[13] 誠然,“義”經常可以釋為“宜”。例如《中庸》也這樣講:“義者,宜也。”[14] 不過,“義”也常釋為“正”。“義”兼“正”與“宜”二義,后來成為儒家正義論的兩條基本的正義原則,即正當性原則和適宜性原則。[15] 石碏這里所談的“義”,乃是與“邪”相對而言的,顯然意謂“正”,誠如孟子所說:“義,人之正路也。”[16] 這與楊叔姬所要表達的意思是一致的,她所警誡的“不義”,是指接受“攘羊”,正是說的不正當、非正義。
這種“義利之辨”的思想傳統,后來孔孟儒學特別加以發揮,朱熹稱之為“儒者第一義”[17]。如孔子說:“君子喻于義,小人喻于利”[18];“見利思義”[19];“不義而富且貴,于我如浮云”[20]。《孟子》開篇就講:“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21] 孟子的問題意識是:“其所取之者,義乎,不義乎?”[22] 他主張“非其義也,非其道也,一介不以與人,一介不以取諸人”[23];“不義之祿而不食也”,“不義之室而不居也”[24];否則,“君臣、父子、兄弟終去仁義,懷利以相接,然而不亡者,未之有也”[25]。對于儒家這種“義利之辨”的思想來說,楊叔姬乃是其先驅之一。
二
劉向對楊叔姬的贊譽,主要是突出她洞察人性、推知人生、預見命運的智慧,從而“頌曰:叔向之母,察于情性,推人之生,以窮其命”[26];但實際上,楊叔姬的言論所蘊含的思想意義遠不止此。
(一)文獻的記載
據《國語》載:
叔魚生,其母視之,曰:“是虎目而豕喙(huì),鳶(yuān)肩而牛腹,谿(xī )壑可盈,是不可厭也,必以賄死。”遂不視。[27]
叔魚,羊舌鮒,叔向的同母弟弟,晉國大夫。“其母”即楊叔姬。虎目,指涉貪欲,出自《周易》“虎視耽耽,其欲逐逐”[28]。鳶肩,像鴟鳥兩肩上聳,形容其丑陋。牛腹,指其胃口很大,與下文“谿壑可盈”相呼應。“谿壑可盈,是不可厭”,猶今所謂“欲壑難填”。韋昭注:“(叔魚)后為贊理,受雍子女而抑邢侯,邢侯殺之”;“食我既長,黨于祁盈,盈獲罪,晉殺盈及食我,遂滅祁氏、羊舌氏,在魯昭二十八年”。厭,滿足。賄,受賄,這里具體指“雍子入其女于叔魚”(詳下)。
此事另見于劉向《烈女傳》:
叔姬之始生叔魚也,而視之曰:“是虎目而豕啄,鳶肩而牛腹,溪壑可盈,是不可厭也,必以賂死。”遂不見。及叔魚長(zh?ng),為國贊理。邢侯與雍子爭田,雍子入其女于叔魚以求直,邢侯殺叔魚與雍子于朝。……遂族邢侯氏,而尸叔魚與雍子于市。叔魚卒以貪死,叔姬可謂智矣。[29]
贊理,理官(掌管訴訟)的助理。“入其女以求直”,將女兒嫁給叔魚,以求勝訴。這里“族”謂滅族,動詞。尸,暴尸示眾。
這里劉向評價楊叔姬“智”,是指她能預見羊舌氏將來會遭到毀滅的命運。有意思的是,這種預見的原初依據,卻是她的兒子相貌之丑惡。這在今天看起來頗為荒誕,似乎丑人必是惡人、必有惡報。不過,這并不是楊叔姬思想的特色;這件事情的意義并不在此,而在其涉及美丑善惡的關系問題。且看《左傳》的一段記載:
初,叔向之母妒叔虎之母美而不使,其子皆諫其母。其母曰:“深山大澤,實生龍蛇。彼美,余懼其生龍蛇以禍女(rǔ)。女(rǔ)敝族也。國多大寵,不仁人間(jiàn)之,不亦難乎?余何愛焉!”使往視寢,生叔虎,美而有勇力,欒懷子嬖(bì)之,故羊舌氏之族及于難。[30]
叔虎,叔向的異母弟弟。叔虎之母是叔向的父親羊舌職之妾。“不使”,不讓她侍奉羊舌職。杜預注:“不使見叔向父。”敝族,衰敗的家族。大寵,有權勢的寵臣。杜預注:“六卿專權。”間,在君主和羊舌氏之間離間。愛,不舍,此處指嫉妒。嬖,寵愛。欒懷子,欒盈,姬姓,欒氏,名盈,欒桓子之子,晉國下軍佐。在欒盈(欒氏)和范宣子(范氏)的斗爭中,叔虎因依附欒盈而被殺,其兄叔向亦受牽連而被囚,最終導致羊舌氏被滅族。
(二)“不仁人間之不亦難乎”的哲學意義
楊叔姬的這句話不可輕輕放過:“不仁人間之,不亦難乎?”這里,楊叔姬特別強調了“仁”;眾所周知,“仁”是后世儒家的核心觀念。同時,楊叔姬還強調“義”,謂之“德義”(詳下),如上文談到的“不可食以不義之肉”;我們知道,“義”也是后世儒家的一個核心觀念,即儒家的社會正義原則。[31] 這就涉及“義”與“仁”的關系問題。其實,在中國思想傳統中,“仁”與“義”不是并列的觀念,即不是后世所理解的并立的“德目”,而是一種觀念奠基關系,即“仁→義”。[32] 孟子指出:“仁,人之安宅也;義,人之正路也”;這是“居仁由義”的理路。[33] 孟子還說:“仁,人心也;義,人路也。”[34] 這就是說,正義原則是由仁愛精神奠基的。顯然,楊叔姬的思想已經蘊含著這種觀念奠基關系。
(三)“彼美其生龍蛇”的哲學意義
楊叔姬所說的“深山大澤,實生龍蛇”,比喻“彼美,其生龍蛇以禍汝”。《左傳》的時代,龍并不一定是后世的正面形象。[35] 如《左傳》載:“鄭大水,龍斗于時門之外洧(wěi)淵,國人請為萗(cè)焉。子產弗許,曰:‘我斗,龍不我覿(dí)也;龍斗,我獨何覿焉?禳(ráng)之,則彼其室也。吾無求于龍,龍亦無求于我。’乃止也。”[36] 又如:“董父,實甚好龍,能求其耆欲以飲食之,龍多歸之,乃擾畜龍,以服事帝舜。”孔穎達疏:“擾,順也。順龍之所欲而畜養之。”[37] 這里楊叔姬所說的“龍”,頗類似西方人所說的“dragon”,乃是兇惡的形象。
楊叔姬將“龍”與“蛇”相提并論,也是這種意味。“蛇”古字為“它”,《說文》解釋:“它,蟲也。從蟲而長,象冤曲垂尾形。上古艸居患它,故相問:‘無它乎?’”[38] 這就猶如今天見面的問候:別來無恙?段玉裁注:“相問‘無它’,猶后人之‘不恙’‘無恙’也。”[39] 最古的例證,《周易》古經三處談到“有它”,均指作為敵對勢力的外族:《比卦》“有孚盈缶,終來有它”[40];《大過卦》“有它,吝”[41];《中孚卦》“有它,不燕”[42]。[43] 顯然,“它”即“蛇”是一種兇險的“他者”(the other)的象征。[44]
上面這段記載中的“彼美……其生龍蛇以禍汝”和“美而有勇力……故羊舌氏之族及于難”,初步透露了楊叔姬的“甚美必有甚惡”思想(詳下)。
三
楊叔姬最具有哲學意義的思想,就是“甚美必有甚惡”的命題,揭示了美丑善惡之間的辯證關系。同時,她所提出的“有奇福者必有奇禍”,也是頗具哲學意義的命題。
(一)文獻的記載
命題“甚美必有甚惡”,出自《左傳》的記載:
初,叔向欲娶于申公巫臣氏,其母欲娶其黨。叔向曰:“吾母多而庶鮮,吾懲舅氏矣。”其母曰:“子靈之妻殺三夫,一君、一子,而亡一國、兩卿矣,可無懲乎?吾聞之:‘甚美必有甚惡。’是鄭穆少妃姚子之子,子貉之妹。子貉早死無后,而天鍾美于是,將必以是大有敗也。昔有仍氏生女,黰(zhěn)黑而甚美,光可以鑒,名曰玄妻。樂正后夔取之,生伯封,實有豕心,貪惏(lán)無厭,忿颣(lèi )無期,謂之封豕。有窮后羿滅之,夔是以不祀。且三代之亡、共子之廢,皆是物也,女(rǔ)何以為哉?夫有尤物,足以移人。茍非德義,則必有禍。”叔向懼,不敢取。平公強使取之,生伯石。伯石始生,子容之母走謁諸姑曰:“長(zh?ng)叔姒生男。”姑視之。及堂,聞其聲而還,曰:“是豺狼之聲也。狼子野心。非是,莫喪羊舌氏矣。”遂弗視。[45]
申公巫臣,羋(mǐ)姓,屈氏,名巫臣(一名巫),字子靈,曾任申縣之尹,故稱“申公”。其妻夏姬,姬姓,鄭穆公之女,春秋時期四大美女之一,原為陳國司馬夏御叔之妻,故史稱“夏姬”;先后七次嫁人,最后與巫臣私奔晉國。“叔向欲娶于申公巫臣氏”,叔向想娶巫臣和夏姬的女兒為妻。黨,親族。“母多而庶鮮”,楊叔姬的親族女子陪嫁過來的很多,但她們能生兒子的卻很少。杜預注:“言父多妾媵,而庶子鮮少,嫌母氏性不曠。”“懲舅氏”,以楊叔姬的親族女子為戒。
子靈之妻,即夏姬。“三夫”指夏姬的三任丈夫,杜預注:陳御叔、楚襄老、巫臣(此時巫臣已死)。“一君、一子”,杜預注:陳靈公(與夏姬私通)、夏徵舒(夏姬之子)。“一國、兩卿”,杜預注:陳國;孔寧、儀行父(均與夏姬私通)。“可無懲乎”,能不引以為戒嗎?“鄭穆少妃姚子之子,子貉之妹”,夏姬是鄭穆公的妃子姚子之女,鄭靈公子貉之妹。“天鍾美于是”,上天將美麗集中在夏姬身上。
有仍氏,古國名。黰,通“鬒”(zhěn),稠密的頭發。樂正后夔,帝舜的樂正,杜預注:“夔,舜典樂之君長。”貪惏,貪婪。忿颣,忿怒狼戾。孔穎達疏:“其人貪耆財利飲食,無知厭足,忿怒狼戾,無有期度,時人謂之大豬。”有窮,夏代國名。共子,晉國太子申生。杜預注:“夏以末喜,殷以妲己,周以褒姒,三代所由亡也。共子,晉申生,以驪姬廢。”“是物”,這個東西,指美色。尤物,特異的東西,指特別美麗的女子。
伯石,又稱“楊石”,即楊食我(?-前514年),楊氏,即羊舌氏,名食我,字伯石,叔向之子;其母是叔向之妻、夏姬之女。子容之母,叔向之嫂。“走謁諸姑”,跑去見她的公婆(即楊叔姬)。長叔,指叔向。姒,指叔向之妻、夏姬之女。杜預注:“兄弟之妻相謂姒。”
楊叔姬所說的“非是,莫喪羊舌氏”,意謂除此人(伯石)以外,沒人能夠毀掉羊舌氏家族;言下之意,此人將毀掉羊舌氏。如《國語》載:
楊食我生,叔向之母聞之,往,及堂,聞其號也,乃還,曰:“其聲,豺狼之聲,終滅羊舌氏之宗者,必是子也。”[46]
這段事跡,另見于劉向《烈女傳》,文字頗有出入:
叔向欲娶于申公巫臣氏,夏姬之女,美而有色,叔姬不欲娶其族。叔向曰:“吾母之族,貴而無庶。吾懲舅氏矣。”叔姬曰:“子靈之妻殺三夫、一君、一子而亡一國、兩卿矣。爾不懲此,而反懲吾族,何也?且吾聞之,有奇福者必有奇禍,有甚美者必有甚惡。今是鄭穆少妃姚子之子,子貉之妹也。子貉早死,無后,而天鐘美于是,將必以是大有敗也。昔有仍氏生女,發黑而甚美,光可監人,名曰玄妻。樂正夔娶之,生伯封,宕有豕心,貪婪毋期,忿戾無厭,謂之封豕。有窮后羿滅之,夔是用不祀。且三代之亡及恭太子之廢,皆是物也。汝何以為哉!夫有美物,足以移人。茍非德義,則必有禍也。”叔向懼而不敢娶。平公強使娶之,生楊食我,食我號曰伯碩。伯碩生時,侍者謁之叔姬曰:“長姒產男。”叔姬往視之,及堂,聞其號也而還,曰:“豺狼之聲也。狼子野心。今將滅羊舌氏者,必是子也。”遂不肯見。及長,與祁勝為亂,晉人殺食我。羊舌氏由是遂滅。君子謂叔姬為能推類。[47]
這里的“叔姬不欲娶其族”指夏姬之族,不同于《左傳》“其母欲娶其黨”指楊叔姬之族。宕,放縱。祁勝,晉國大夫祁盈的家臣。
(二)“甚美必有甚惡”的哲學意義
楊叔姬所說的“惡”,兼有兩層含義,即形象上的“丑”和道德上的“惡”。這是古漢語“惡”字的常見用法,例如《左傳》“美疢(chèn)不如惡石”[48];“姬納諸御,嬖,生佐,惡而婉;太子痤(cuó),美而很(狠)”[49];“己惡而掠美為昏”[50];“丑類惡物,頑嚚不友”杜預注:“丑,亦惡也。”[51] 與此相應,“美”也兼指形象上的美麗和道德上的美善。[52] 這與英文一樣,“beauty”兼具美麗、美德之義,“ugliness”兼具丑陋、丑惡、邪惡之義。
命題“甚美必有甚惡”,楊叔姬雖然說是“吾聞之”,似乎那是一句既有的名言,而不是她的首創;但是,在早于楊叔姬的傳世文獻中,我們卻找不到這樣的表述。當然,在楊叔姬之前或其同時,也有兩個比較類似的表達,均見于《左傳》:(1)“齊慶封來聘,其車美。孟孫謂叔孫曰:‘慶季之車,不亦美乎!’叔孫曰:‘豹聞之:“服美不稱,必以惡終。”美車何為?’”[53] 這是說其人之德與其車之美不相稱,并非楊叔姬所說的“惡是從美轉化而來”之意。(2)“僑又聞之:內官不及同姓,其生不殖。美先盡矣,則相生疾,君子是以惡之。”[54] 以上兩例,“服美不稱,必以惡終”“美盡疾生”的表述,不僅不同于楊叔姬的表述,而且都只談及具體的“車”“疾”,而沒有楊叔姬的表述那種普遍性的全稱命題的涵蓋力。這就是說,至少從既有的傳世文獻來看,命題“甚美必有甚惡”乃是楊叔姬的首創。
當然,必須承認,楊叔姬的這番議論,與關于妺(mò)喜(末喜)、妲己、褒姒的“紅顏禍水”傳統觀念是不無干系的。然而,我們必須承認:楊叔姬的表述“甚美必有甚惡”乃是全稱判斷,其字面含義所呈現出來的乃是一種普遍命題,即揭示了美與丑、善與惡之間的普遍的辯證關系。
不僅如此,還應當注意的是,楊叔姬并沒有將“甚美必有甚惡”絕對化,她說:“夫有尤物,足以移人。茍非德義,則必有禍。”這就是說,“甚美必有甚惡”并非絕對的,而是有條件的,那就是“非德義”,即缺乏道德上的正義性,才會由美轉惡;反之,如果具有“德義”,則可以說“甚美未必甚惡”。
關于美丑善惡之間的辯證關系,人們通常熟知的是老子的思想:“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55];“信言不美,美言不信”[56]。但是,老子生活的時代,至今仍然存疑。若根據孔子問禮于老子的歷史記載,即老子生活在春秋晚期,則晚于楊叔姬。據《史記》載:“(孔子)適周問禮,蓋見老子云。辭去,而老子送之曰:‘吾聞富貴者送人以財,仁人者送人以言。吾不能富貴,竊仁人之號,送子以言,曰:“聰明深察而近于死者,好議人者也。博辯廣大危其身者,發人之惡者也。為人子者毋以有己,為人臣者毋以有己。”’”[57] 又載:“孔子適周,將問禮于老子。老子曰:‘子所言者,其人與骨皆已朽矣,獨其言在耳。且君子得其時則駕,不得其時則蓬累而行。吾聞之,良賈深藏若虛,君子盛德容貌若愚。去子之驕氣與多欲,態色與淫志,是皆無益于子之身。吾所以告子,若是而已。’孔子去,謂弟子曰:‘鳥,吾知其能飛;魚,吾知其能游;獸,吾知其能走。走者可以為罔,游者可以為綸,飛者可以為矰。至于龍,吾不能知其乘風云而上天。吾今日見老子,其猶龍邪!’”[58] 據此可見,楊叔姬揭示美丑善惡之間的辯證關系,確實是在早于老子的時代。
(三)“有奇福者必有奇禍”的哲學意義
此外還值得注意的是,劉向《列女傳》還記載了楊叔姬的另外一個命題“有奇福者必有奇禍”。這是揭示禍福相倚的辯證原理。眾所周知,老子也有這樣的命題:“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59];“以智治國,國之賊;不以智治國,國之福”[60]。但是,楊叔姬揭示禍福相倚的道理,仍然早于老子。不僅如此,在楊叔姬之前的文獻中,也找不到她這樣的表述;換言之,命題“有奇福者必有奇禍”同樣是楊叔姬的首創。
綜括全文,楊叔姬是春秋時期的一位杰出的女哲學家。她早于老子揭示了美丑善惡之間的辯證關系,提出了“甚美必有甚惡”的哲學命題。并且,她所提出的“甚美必有甚惡”命題不是絕對的,而是有條件的,即“非德義”。顯然,她所強調的“德義”原則,包括“不可食以不義之肉”原則,乃是儒家“義利之辨”的思想先驅之一。同時,她還先于老子揭示了禍福相倚的道理,提出了“有奇福者必有奇禍”的哲學命題。此外,她還觸及了后來儒家“仁→義”之間的奠基關系的正義論原理,這一點同樣難能可貴。
注釋
[1] 雅斯貝爾斯:《歷史的起源與目標》,魏楚雄、俞新天譯,華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7、8頁。
[2]《十三經注疏·春秋左傳正義·閔公二年》,第1789頁。
[3] 張濤:《烈女傳譯注》,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30頁。
[4]《十三經注疏·春秋左傳正義·昭公二十八年》,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2118頁。
[5]《十三經注疏·春秋左傳正義·昭公二十八年》,第2118頁。
[6]《十三經注疏·春秋左傳正義·閔公二年》,第1789頁。
[7] 張濤:《烈女傳譯注》,第130頁。
[8]《十三經注疏·春秋左傳正義·桓公二年》,第1744頁。
[9]《十三經注疏·春秋左傳正義·文公十二年》,第1851頁。
[10] 許慎:《說文解字·亯部》,中華書局1963年版,第111頁。
[11]《十三經注疏·春秋左傳正義·隱公元年》,第1716頁。
[12]《十三經注疏·春秋左傳正義·隱公三年》,第1724頁。
[13]《十三經注疏·春秋左傳正義·桓公六年》,第1750頁。
[14]《十三經注疏·禮記正義·中庸》,第1629頁。
[15] 黃玉順:《中國正義論綱要》,《四川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9年第5期,第32–42頁。
[16]《十三經注疏·孟子注疏·離婁上》,第2721頁。
[17] 朱熹:《與延平李先生書》,《朱子全書》第二十一冊,朱杰人等主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1082頁。
[18]《十三經注疏·論語注疏·里仁》,第2471頁。
[19]《十三經注疏·論語注疏·憲問》,第2511頁。
[20]《十三經注疏·論語注疏·述而》,第2482頁。
[21]《十三經注疏·孟子注疏·梁惠王上》,第2665頁。
[22]《十三經注疏·孟子注疏·萬章下》,第2743頁。
[23]《十三經注疏·孟子注疏·萬章上》,第2738頁。
[24]《十三經注疏·孟子注疏·滕文公下》,第2715頁。
[25]《十三經注疏·孟子注疏·告子下》,第2756頁。
[26] 張濤:《烈女傳譯注》,第131頁。
[27]《國語·晉語八》,韋昭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453頁。
[28]《十三經注疏·周易正義·頤卦》,第41頁。
[29] 張濤:《烈女傳譯注》,第131頁。
[30]《十三經注疏·春秋左傳正義·襄公二十一年》,第1971頁。
[31] 黃玉順:《中國正義論綱要》,《四川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9年第5期,第32–42頁。
[32] 黃玉順:《中國正義論的重建——生活儒學的制度倫理學思考》,《文史哲》2011年第6期,第12–13頁。
[33]《十三經注疏·孟子注疏·離婁上》,第2721頁。
[34]《十三經注疏·孟子注疏·告子上》,第2752頁。
[35] 參見黃玉順:《易經古歌考釋》(修訂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42?43頁。
[36]《十三經注疏·春秋左傳正義·昭公十九年》,第2089頁。
[37]《十三經注疏·春秋左傳正義·昭公二十九年》,第2123頁。
[38] 許慎:《說文解字·它部》,第285頁。
[39]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它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2版,第678頁。
[40]《十三經注疏·周易正義·比卦》,第26頁。
[41]《十三經注疏·周易正義·大過卦》,第42頁。
[42]《十三經注疏·周易正義·中孚卦》,第71頁。
[43] 黃玉順:《易經古歌考釋》(修訂本),第86、330頁。
[44] 黃玉順:《中國傳統的“他者”意識——古代漢語人稱代詞的分析》,《中國哲學史》2003年第2期,第91–98頁。
[45]《十三經注疏·春秋左傳正義·昭公二十八年》,第2118頁。
[46]《國語·晉語八》,韋昭注,第453頁。
[47] 張濤:《烈女傳譯注》,第130?131頁。
[48]《十三經注疏·春秋左傳正義·襄公二十三年》,第1977頁。
[49]《十三經注疏·春秋左傳正義·襄公二十六年》,第1990頁。
[50]《十三經注疏·春秋左傳正義·昭公十四年》,第2076頁。
[51]《十三經注疏·春秋左傳正義·文公十八年》,第1862頁。
[52] 黃玉順:《由善而美:中國美學意識的萌芽——漢字“美”的字源學考察》,《江海學刊》2022年第5期,第14?21頁。
[53]《十三經注疏·春秋左傳正義·襄公二十七年》,第1994?1995頁。
[54]《十三經注疏·春秋左傳正義·昭公元年》,第2024頁。
[55] 樓宇烈:《王弼集校釋·老子道德經注》第二章,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6頁。
[56] 樓宇烈:《王弼集校釋·老子道德經注》第八十一章,第191?192頁。
[57]《史記·孔子世家》,第六冊,中華書局2014年版,第2314頁。
[58]《史記·老子韓非列傳》,第七冊,第2604?2605頁。
[59] 樓宇烈:《王弼集校釋·老子道德經注》第五十八章,第152頁。
[60] 樓宇烈:《王弼集校釋·老子道德經注》第六十五章,第16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