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如何處理人與自然界的關系,道家給予的答案是“利而不害”;如何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系,道家給予的答案是“為而不爭”;如何保持良好的心理狀態(tài),道家給予的答案是“知常”、“知止”、“知足”。這三個方面的問題,道家所提供的答案,現(xiàn)今仍然具有現(xiàn)實的意義。
關鍵詞:利而不害 為而不爭 知常 知止 知足
哲學的根本是人學,是人對于世界、對于人類、對于自我的認知、學說、理論。人如何面對、看待以至于對待世間的各種事物?人如何與他人相處、如何處理個人與類群體的關系?人如何面對自己以及應對自己內心的各種欲望?這些問題,大體是哲學所要應對的根本問題。各個哲學流派、各個哲學家的思想特點,也最集中地體現(xiàn)在這樣一些問題上。
道家哲學的思想特點、道家哲學的現(xiàn)代意義,也可以從這三個方面加以理解和說明。
一、如何正確處理人與自然界的關系
在西方,存在一種相當流行的理論,即“人類中心主義”。認為:只有人才是價值的原點,人類的利益是道德評價的原始依據(jù)。古希臘人普羅泰戈拉提出“人是萬物的尺度”,是人類中心主義的濫觴;康德的“人是目的”,是人類中心主義的完成。基督教的上帝造人、上帝造萬物的學說,對這一理論更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所以,人類中心主義在西方世界、在西方文化中有深厚的土壤。
早期儒家大體不涉及這一問題。孔子、孟子最為關注的是人當如何、以及人與人之間關系的問題。
道家則不同。道家哲學的基點是世間所有事物從哪里來的問題,是事物以及世界起點的問題。老子說:世界起源于道,世間的一切都是由道演化而來的。“有物混成,先天地生。”(《老子》第二十五章)這個先于天地而有的存在,就是道。“道沖,而用之或不盈,淵兮,似萬物之宗。湛兮,似或存。吾不知誰之子,象帝之先。”(《老子》第四章)道是萬物之宗,這里的“宗”,其實就是萬物之根。河上公注曰:“道淵深不可知也,似為萬物之宗祖。”宗祖,意味著萬物自其而生。作為“萬物之宗”,道在一切存有之先,故曰“吾不知誰之子,象帝之先。”王安石說:“帝者生物之祖也……其道乃在天地之先。”道是先于一切事物而存在的。吳澄說:“天先乎萬物,而道又在天之先,則天亦由道而生,無有在道之先者矣。”天地以及天地間的一切,都是由道演化來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老子》第四十二章)此處之一、二、三,到底何所指代,尚有不同解釋,然道為天地萬物之根,天地間一切事物,都是由道化生而來的,則是老子以至于道家的基本觀點。
因為天下一切事物,都是由道化生而來的,他們也許有先后的不同,但卻沒有貴賤的區(qū)分。莊子說:“以道觀之,物無貴賤;以物觀之,自貴而相賤;以俗觀之,貴賤不在己。”(《莊子·秋水》)物是物,人也是物。就科學史而言,地球上的任何生物,無論是飛禽、是走獸、是魚蟲、是草木,無論是陸地生物,還是水域生物以至于深海生物,它們都比人類更早來到這個星球。早在人類出現(xiàn)之前很久很久,它們就已經(jīng)在這個星球上繁衍生息。人類來到此星球,與其他生物的出現(xiàn)沒有任何區(qū)別。因為沒有造物主,所以人類也沒有從造物主或其他神靈那里得到授權,宣布自己是地球的主人,宣布自己可以統(tǒng)治、掠奪、殘害地球上的其他生物。從道家的觀點看,地球上的一切都是共生共在的,并且是天然平等的;地球上的一切并不是為了人類而存在的,因為它們在人類出現(xiàn)之前,早就存在了;地球上的一切并非因為有利于他物或有利于人類才有存在的價值和意義,每一存在都有自己獨立存在的意義。馬本來就是馬,不是因為成為人的工具,它才成為馬;魚本來就是魚,不是因為成為人的食品,才成為魚。《列子·說符篇》記曰:
齊田氏祖于庭,食客千人。中坐有獻魚雁者。田氏視之,乃嘆曰:“天之于民厚矣!殖五谷,生魚鳥,以為之用。眾客和之如響。鮑氏之子年十二,預于次,進曰:“不如君言。天地萬物,與我并生,類也。類無貴賤,徒以小大智力而相制,迭相食;非相為而生之。人取可食者而食之,豈天本為人生之?且蚊蚋噆膚,虎狼食肉,非天本為蚊蚋生人、虎狼生肉者哉?”
鮑氏之子雖年方十二,但識見甚高。天生五谷、生魚鳥,不是為了供人享用。天地萬物與人并生,而非故為人生。如果以為天地為人故生食物,那么,虱蚊之類,寄生于人,以人血為食,是否也意味著天地為虱蚊而故生人?
地球,本來是一片祥和。
至德之世,其行填填,其視顛顛。當是時也,山無蹊隧,澤無舟梁;萬物群生,連屬其鄉(xiāng);禽獸成群,草木遂長。是故禽獸可系羈而游,鳥鵲之巢可攀援而窺。夫至德之世,同與禽獸居,族與萬物并。(《莊子·馬蹄》)
人類初來地球,“同與禽獸居,族與萬物并”。此時人類并沒有通過殘害其他生物而謀利于己,正因為此,“禽獸可系羈而游,鳥鵲之巢可攀援而窺”。《列子·黃帝篇》記曰:“海上之人有好漚鳥者,每旦之海上,從漚鳥游,漚鳥之至者百住而不止。”人與其他生物的關系,本來應當是這樣一種和處、和睦、和諧的關系。
老子說:“天長地久。天地所以能長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長生。”(《老子》第七章)“不自生”,即不自私其生。不自私其生,故天地可以長久存在。不自私其生,是天地之大道。而人類社會的發(fā)展,明顯背離了這一大道。人類為了自己,只知自私其生。人類的生存,越來越對其他生物的存在構成威脅與損害。人類的無節(jié)制的活動,造成環(huán)境污染、空氣污染、水質污染、水土流失、大量物種滅絕,并且這一現(xiàn)象至今沒有得到有效的控制和制約。人類不無自負地說:“人是世界上最高貴的動物”、“人是理性的動物”,但是不容否認的是:“人難道不是最為殘忍的動物”、“人難道不是制造垃圾的動物”。人真的是世界上最為殘忍的動物,人真的在地球上制造了太多的垃圾,人真的對其他生物帶來了太多的災難。人常說:“老鼠是害蟲,蒼蠅是害蟲。”當然,老鼠、蒼蠅也會說:“人是害蟲”。但是,當我們問老虎:“老鼠、蒼蠅是不是害蟲?”老虎可能會說:“不知道”。但是當我們問老虎:“人是不是害蟲?”老虎一定會說:“是”。我們問飛禽、問走獸、問天上、地上、水里的一切生物:“老鼠、蒼蠅是不是害蟲?”它們可能會說:“不知道”。但是當我們問:“人是不是害蟲?”它們一定會說:“是”。誰才是這個世界上的大害蟲?難道不正是人類嗎?
莊子曰:
牛馬四足,是謂天;落馬首,穿牛鼻,是謂人。故曰:無以人滅天,無以故滅命,無以得殉名。謹守而勿失,是謂反其真。(《莊子·秋水》)
馬本來就是馬,牛本來就是牛,而人“落馬首,穿牛鼻”,將牛馬當成人類任意驅使的工具。自然界本來有其正當?shù)姆▌t,這一法則的最高形態(tài),就是道。“無以人滅天”,人類不應該為所欲為,人類應當切實遵守自然界的基本法則。
自然界的最高法則是道。作為自然界最高法則的道,其具體內容是什么?老子說:“天之道,利而不害。”(《老子》第八十一章)何謂“天之道”?“天之道”與“天道”有別。《老子》一書,言“天道”者見,言“天之道”者見。“天道”有別于地道、人道。《春秋左傳·昭公十八年》記子產之言曰:“天道遠,人道爾。”《老子》書雖無“地道”、“人道”之語,但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這里的“地”,這里的“天”,其中也暗含有地道、天道的意思。天道與人道還是有層差的,雖然人也應當效法天道,但與人更接近的還是人道。但“天之道”則不同。“天之道”不是天之所以為天的道。“天之道”是天地間一切事物所共有、所共由、所共守的大道。這一天地間一切事物所共有、所共由、所共守的大道是什么?老子說,就是“利而不害”。人類作為天地間存在的生物,不應自私其生,而應當“利而不害”。人類應當認真地向自己提出一個問題:人類到底為宇宙、為自然界的一切事物帶來了什么?人類是否做到了“利而不害”。
儒家也有生態(tài)環(huán)境、生態(tài)保護的理論。如《論語》講的“子釣而不綱,弋不射宿。”(《論語·述而》)但儒家之所言,是站在人類的角度、為人作長遠計的理論,是從人類的角度來觀看世界和宇宙,是一種“可持續(xù)發(fā)展”的理論。道家則在站在人類之外來看待人,是站在宇宙的高處來觀看人,是將人類納入到生物共同體范圍來觀看人。人類不是要對自己說:“我們只有一個地球,地球是我們唯一的家,讓我們來愛護自己的家園,為了我們的子孫,而愛護我們的家園。”應當從道家思想中開發(fā)出一種意識:人只是天地萬物中的一物。
現(xiàn)代生態(tài)文明要求人類樹立自覺而明確的意識:人作為天地間普通的一物,可以利用天下之物,但人不可以任意殘害、破壞天下之物,人不能認為萬物為人所用為理所當然,更不可認為天下之物原本就是供人使用的。作為天地間普通的一物,人沒有從任何機構得到授權,宣布人類可以任意役使天下之物。人只是天下萬物中之一物,既不是天下的主人,也不是萬物的主人,甚至也不是天下萬物的管家。人對待他物(包括資源和環(huán)境),應當心存敬畏,應當心存忌憚。人與天下萬物的關系,不是奴役與被奴役、征服與被征服的關系,而是兄弟般共生、共在、親善、友愛、和處、和睦、和諧、和平的關系。
這是從傳統(tǒng)道家學說中開發(fā)出來的思想意識,是現(xiàn)代人所應具有的生態(tài)觀念,也是正確處理人與自然界關系的基礎與關鍵。
二、如何正確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系
如何正確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是儒家學說的重點。儒家不僅從人類的角度觀看自然界,也從人類的角度觀看人。在儒家看來,人與人的關系應當是親善而仁愛的。儒家的核心觀念是“仁”。何謂仁?樊遲問仁,孔子曰:“愛人”。(《論語·顏淵》)愛人即是真誠無私地關心和愛護他人。人之所以為人,不在于人有身體、有生命,而在于人懂得什么該做,什么不該做,而在于人應當自覺遵守人的行為規(guī)范。人的行為規(guī)范,就是所謂的“禮”。“凡人之所以為人者,禮義也。”《禮記·冠義》)“孝弟忠順之行立,而后可以為人。”(同上)儒家并不認為一個人天生就是人,只有當一個人知道什么該做、什么不該做,并且切實做到為其所當為、行其所當行的時候,才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人。儒家把這一過程稱之為成人。
道家也講人,也講如何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但是與儒家不同。儒家更多地是強調人應當如何、應當做什么,道家則更多地強調人不該做什么。不做什么,即是所謂的“無為”。道家所講的“無為”,并不是簡單地不做事,而是不做不該做的事,而是有意識地、堅定而堅決地不做不該做的事。所以,嚴格意義上講,“無為”不是兩個字,而是三個字,是“為無為”。老子說:“為無為,事無事,味無味。”(《老子》第六十三章)又講:“為無為,則無不治。”(《老子》第三章)“為無為”的第一個“為”,是動詞,是做,是做了一個“無為”。“為無為”,不是沒有作為,也不是沒有做事,而是做了一個“無為”,而是事了一個“無事”。無為也是了一種“為”。這就類似于我們一個人可以說話也可以不說話。表面上看來,不說話這是無為,但這里的不說話,不是簡單的不說話。我們可能遇到這種情境:我們不能說對方愛聽的話。對方愛聽的話,對于我們而言是違心的話,所以我們不能說這樣的話;我們想要說的話,說出來又顯得不合時宜。那么我們怎么辦?我們只有保持沉默。說了沒有,說了。說了一個什么?說了一個沉默。“為無為”也是如此。你做事了沒有?做了。做了一個什么?做了一個沒做事。
人們保持靜止,這個靜止表面上是靜止,但這個靜止是“保持”的,是做出來的。崗位上的衛(wèi)兵保持一個姿勢不動,這不是簡單地不動,而是“保持”不動。一個人知道什么該做,什么不該做。儒家強調人做該做的,道家強調人不做不該做的。所以,“無為”不是消極意義上的不做事,而是積極意義上的不做事,而是不做不該做的事。不做不該做的事,甚至比做該做的事,更為費力、更為艱難。一個警察在廣場上巡邏兩個小時,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但讓一個警察在崗位上站崗,兩個小時保持不動,一定是一件很難的事。
老子說:
上德無為而無以為,下德無為而有以為。上仁為之而無以為,上義為之而有以為。(《老子》第三十八章)
這里涉及到精神境界的四個層次。最高的層次是“上德”。“上德無為而無以為”。“以”是原因、是目的、是用心。“上德”之人不做不該做的事,是沒有用心、沒有目的,是自然而然的,他沒有想通過這件事達到什么、得到什么,不做不該做的事對他而言是理所當然的,是沒有原因的。這是最高的境界。其次是“下德”。“下德無為而有以為”。“下德”與“上德”一樣,也是不做不該做的事。但“下德”之人不做不該做的事,是有原因的、是明確的,他知道什么該做、什么不該做,他知道做不該做的事,不會有一個好結果,所以他明確地、自覺地不做不該做的事。其次是“上仁”。“上仁為之而無以為”。“上仁”不是不為,而是為,而是做該做的事。但“上仁”之人和“上德”之人有一點是相同的,就是無目的、無用心。“上仁”之人,就是孟子所講的:“今人乍見孺子將入于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非所以內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譽于鄉(xiāng)黨朋友也,非惡其聲而然也。”(《孟子·公孫丑上》)救孩子就是救孩子,不是要通過救孩子這件事得到什么。這就是儒家所大力倡導的人格。其次是“上義”。“上義為之而有以為”。“上義”也是為,這是“上義”和“上仁”的相同之處。但是這樣一種為,在“上仁”是沒有目的、沒有用心、沒有意圖的,而在“上義”是有目的、有用心、有意圖的。就是說,一個人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事,他做這件是事是有用心的,也是有期待的。如果沒有這種期待,如果不能達到目的,他會寧肯不做。
道家所標榜的境界是“上德”,是“無為而無以為”,而不是簡單的“無為”,甚至不是簡單的不做不該做的事,不是明確地不做不該做的事,不是“無為而有以為”。“上德”不做不該做的事,是理所當然的,并不是需要考慮而明確的。所以,“無為而無以為”,就是自然。而明確的“無為”,即“無為而有以為”,是狹義的“無為”。理所當然地、自然而然地不做不該的事,這是“上德”之人,也可以說是有道之人。自覺而明確地不做不該做的事,這是“下德”之人,也可以說是有德之人。無有用心地做該做之事,這就是仁人。有意識地做該做的事,這就是義人。所以老子接著說:“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義,失義而后禮。”(《老子》第三十八章)道、德、仁、義,對應的正是前述四種不同的道德境界。道家真正提倡的不是“無為”,而是“無為而無以為”的“上德”。
道家甚至不反對“為”,道家反對的是“爭”。老子說:“不尚賢,使民不爭。”(《老子》第三章)賢之下半部分為貝,原為財貨之義。賢之義,約有三:其一為財貨,其二為才能,其三為賢德。“尚”為標榜。“不尚賢”,不標榜才能,也不標榜財貨。之所以不標榜,是因為標榜必然引起紛爭。儒家也反對爭。孔子說:“君子無所爭”(《論語·八佾》),荀子說:“爭則亂,亂則窮。”(《荀子·禮論》)但儒家又講“見賢思齊焉”(《論語·里仁》),見到才能與德行比自己好的,就要向他看齊,就要向他學習。所以儒家是提倡“尚賢”的。道家則主張“不尚”,對于最高統(tǒng)治者,甚至于“不尚”一切,不僅不尚賢,不尚才能,也不尚財貨,道家所提倡的狀態(tài)是:財貨多者、才能高者,不因為財貨多、才能高而自傲;財貨少者、才能低者,不因財貨少、才能低而自卑。多者不以多財、多智而自傲,少者不以少財、少智而自卑。如此,才會減少社會上的各種紛爭。
道家標榜的最高的人格境界,是“為而不爭”。老子說:“圣人之道,為而不爭。”(《老子》第八十一章)“為而不爭”與“利而不害”是連成一片的。“利而不害”是處理人與自然界關系的原則,“為而不爭”是處理人與人關系的原則。而這兩個基本原則,都源自于老子對于水的感悟。
儒家也很看重水對于人的哲學啟示。孔子說:“知者樂水,仁者樂山。”(《論語·雍也》)劉向說:“夫水者,君子比德焉。遍予而無私,似德;所及者生,似仁;其流卑下句倨皆循其理,似義;淺者流行,深者不測,似智;其赴百仞之谷不疑,似勇;綿弱而微達,似察;受不讓,似包;蒙不清以入,鮮潔以出,似善化;至量必平,似正;盈不求概,似度;其萬折必東,似意;是以君子見大水必觀焉爾也。”(《說苑·雜言》)德、仁、義、智、勇等,是人才會有的品德操守,但人在物上看到了它的影子,從而直觀到它的存在。與儒家從倫理層面感悟水的存在形態(tài)不同,老子從哲理層面、從道的層面觀察水。
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處眾人之所惡,故幾于道。(《老子》第八章)
在老子看來,水有兩個基本特性,一是利萬物,水是生命之源,水給一切生物帶來生機;二是不爭,水總是向低處流,不與任何事物相爭。水的第一個特性,使人感悟到,人也應當向水學習,利萬物而不是害他物,這就是“利而不害”的原則,是“天之道”,是宇宙間一切事物的最高法則,是處理人與自然關系的基本原則。水的第二個特性,使人感悟到,人也應當向水學習,不爭搶,不能將別人所擁有、所具有的,通過強力、通過搶奪據(jù)為己有,這就是“為而不爭”的原則,是“圣人之道”,是處理人與人關系的基本原則。
在老子看來,一個人做到了“為而不爭”,一個人就不是一個普通的人,而是一個純粹的人、一個脫離了低級趣味的人,并因此而是一個“圣人”。“為而不爭”是“圣人之道”,能以“圣人之道”立身,即是“圣人”。“上善若水”,最高的善就像水一樣。“水善利萬物而不爭”,因其利萬物而又不爭,“故幾于道”。人們學道、遵道、守道,而道不可見,水則“幾于道”,最接近于道,所以,人們以道為法,首先應當以水為法。以水為法,就應當“利而不害”,就應當“為而不爭”。
中國現(xiàn)在的問題很多。就道德意識而言,最大的問題可能是:自私自利,唯利是圖,急功近利,不擇手段,無法無天。自私自利也就罷了,加之以唯利是圖;唯利是圖也就罷了,加之以急功近利;急功近利也就罷了,加之以不擇手段;不擇手段也就罷了,加之以無法無天。老子說:“大道甚夷,而人好徑。”(《老子》第五十三章)有一條廣闊而平坦的大道擺在我們面前,而人們總是脫離大道,尋求一種截徑。我們很多人總是希望不勞而獲,我們很多人總是希望將別人的據(jù)為己有。我們很多人所謂的成功,就是過人上人的生活,就是:我坐著別人站著,我吃著別人看著。這是一種非常不正常、不正當、非常扭曲的思想意識。孔子說:“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論語·里仁》)人們可以求富貴,但一定要遵守道德。老子也一樣,人與人關系的最高原則是“為而不爭”,是通過自己的努力而獲取自己所需要的,而不是把別人的據(jù)為己有,而不是通過損害他人、打擊他人,獲得自己想得到的。
有人說,道家反對爭,不利于社會發(fā)展。道家反對的是“爭”,不是“競”。競、爭是兩個根本不同的概念,“競”是齊頭并進,是你好,我也希望通過努力像你一樣好,所以,“競”也是“為”;而“爭”則是爭搶、爭奪,是通過強力將別人的據(jù)為己有,是通過損害他人、打擊他人,而謀求自己的私利,是把他人當成自己的障礙、當成自己的對手,是為了一己之私而不擇手段。道家提倡“為而不爭”,道家并不反對“競”。
如何正確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系,現(xiàn)代人可以從道家哲學獲得豐富的思想智慧。
三、如何保持良好的心理狀態(tài)
人類為何不能以“利而不害”的態(tài)度對待自然界?人們?yōu)楹尾荒芤浴盀槎粻帯钡膽B(tài)度對待他人?老子認為,因為人對于物質利益有過度的追求。由此,老子提出“知常”、“知止”、“知足”。
“知常”,即認知、把握并守住事物的根本、事物的常態(tài)。老子曰:
致虛極,守靜篤。萬物并作,吾以觀復。夫物蕓蕓,各復歸其根。歸根曰靜,是謂復命。復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兇。(《老子》第十六章)
事事物物樣態(tài)各異,不一不同,應時而變,順時而生、而長、而盛、而衰,然其根本則是靜而不動的。靜而不動是事物的根本,也是事物的命。“歸根”,即回歸到生命的本根。“復命”,即復歸性命的本真。性命本真其實只是“靜”,而復歸性命本真的過程就是“常”,守護住自身性命的本真(亦即靜),是謂“知常”。“知常”而“守靜”,即是“明”,“明”謂明了、明白、明達,即所謂“明白四達”(《老子》第十章)。相反,“不知常,妄作,兇。”不“知常”,不能“守靜”,任意作為,那一定是非常兇險的。
莊子進一步發(fā)揮了老子的思想,在莊子看來:“夫虛靜恬淡寂漠無為者,天地之本,而道德之至。”(《莊子·天道》)虛靜恬淡,是天地的根本,也是道德修養(yǎng)的最高境界。
在道家看來,人的心性本來是虛靜恬淡的。《淮南子》說:“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而后動,性之害也。”(《淮南子·原道訓》)又說:“水之性真清,而土汩之;人性安靜,而嗜欲亂之。”(《淮南子·俶真訓》)人性本來清靜而安,外在事物,引發(fā)了人的欲望,使人產生過分的追求,從而迷失了自己的本性。老子講:“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馳騁畋獵,令人心發(fā)狂;難得之貨,令人行妨。”(《老子》第十二章)人類對于物質享受的追求,應當有一個限度,應當適可而止。對于個體而言,是如此;對于人類總體而言,也是如此。正因為如此,《文子》曰:“古之為道者,理性情,治心術,養(yǎng)以和,持以適。”(《文子·九守·守易》)“養(yǎng)以和”,即保持心理的平和;“持以適”,即維持心性的中和與適度。
如何才能保持心理的平和、中和與適度?道家的基本態(tài)度是“知止”、“知足”。
“知止”,即知曉人的認識、人的能力、人的行為的限度。老子說:“知止不殆”(《老子》第四十四章),又說:“知止可以不殆”(《老子》第三十二章)莊子更為明確地指出:“吾生也有涯,而知也無涯。以有涯隨無涯,殆已!”(《莊子·養(yǎng)生主》)人要不使自己陷入危險的境地,就要知曉行為的限度,就要為自己的行為劃定一個限度。
“知止”之外,道家還講到“知足”。“知足”,即懂得滿足。“知足”的反面就是貪,是永不滿足的貪得無厭。貪是人類最大的弱點,也是人類一切罪惡的根源。老子說:“禍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老子》第四十六章)人類種種的惡行,必然招致各種各樣的災禍,但各種災禍中最大的禍,則是“不知足”。因為“不知足”,不僅是禍,并且一定招致其他的禍。所以,老子講:“知足不辱”(《老子》第四十四章),“知足”者不會使自己陷于屈辱。又講:“知足者富”(《老子》第三十三章)。懂得“知足”,就是一個富人。富人并非一定非常富有,而是有一種“知足”的態(tài)度。
人能“知常”、“知止”、“知足”,人就可以保持良好的心理狀態(tài),就能保守內心的平靜與安寧。
道家關于如何處理人與自然界關系的理論、如何處理人與人之間關系的理論、如何保持良好心理狀態(tài)的理論,極具理論高度,并且相互關聯(lián),連成一片,形成一個理論系統(tǒng)。現(xiàn)代社會在這三個方面都有問題,并且問題還很嚴重。從道家哲學尋求解決問題的途徑,是一個好的思路,而這正是道家哲學的現(xiàn)代意義。